部落格po上酒類照片,罰!
洋洋灑灑暢言品酒心情文章,這也要罰!
因為國庫署說
這已經違反菸酒管理法
最高要罰50萬!
網友都直呼
這簡直是"文字獄"嘛!
國內幾個大型部落格網站
包括無名、奇摩等部落格
一個月內就收到近百封政部國庫署發出的警告信
寫道
部落格裡如果露出酒類商標
或是對特定品牌的酒類做評論
都視為廣告
必須加註『喝酒過量、有礙健康』的警語
範圍還得占版面十分之一大小
不然就要開罰!
知名的紅酒作家
陳匡民的部落格上
已經開始在品酒的文章上頭寫上警語
還外加一句
這是抱著被罰寫的心情而寫的
透露些許無奈
部落格本是小眾媒介
發表心情也要被罰
對網友來說
恐怕真的太沉重了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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